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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注册申请须知

时间:2009-03-30  来源:  作者:

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、制造、加工、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,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(以下简称商标局)提出商标注册申请。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、商标国际注册申请、证明商标注册申请、集体商标注册申请、特殊标志登记申请。广义的商标注册申请除包括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外,还包括变更、续展、转让注册申请,异议申请,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,以及其他商标注册事宜的办理。fme
    委托我方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,应准备的书件和办理程序,可以向我公司咨询。fme

电话:010-51311076 51311077    传真:010-51311078fm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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